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专任教师岗位)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简称浙音附中),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完全中学,创办于2017年1月,办学地点在浙江音乐学院内。学校以“质量优、特色明、水平高”为办学目标,采用小班化教学,实施个性化培养,文化课与专业课并重,执行普通中学课程标准,兼修艺术类课程,使用普通中学教材,高中部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侧重为音乐、舞蹈和戏剧等高等艺术院校提供后备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9个专任教师岗位1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10月30日前,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岗位待遇
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原则上不低于杭州市公办中学教师相应职称待遇。经正式录用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困难的教师,可协助申请过渡用房。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 7 日至7月16日。
2.报名办法:即日起到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网http://fz.zjcm.edu.cn,下载填写《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年招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附下表中个人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身份证 | 必备 |
2 | 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推荐就业表) | 必备 |
4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留学归国人员必备 |
5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
6 | 主要荣誉证书 |
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yfsyyxx@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学科(例:王××+美声专业教师(男)),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6日。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在通知应聘人员期间恕不接待面访。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到时需当面验证,并上交免冠2寸照片3张。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复试两轮进行。考试形式、内容范围及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专任教师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附件2)。
1.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如该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人,则取消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 复试主要形式有专业能力测试、理论水平测试、专业展示、试讲(说课)和面试等。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音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从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教师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音乐学院网站(www.zjcm.edu.cn)
2.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网站(http://fz.zjcm.edu.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试安排、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附中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0571-89808200(暑假期间工作日8:30-11:30)。
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420(朱老师)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年度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专任教师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17年7月7日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 | 专业/方向/学科 | 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其他 |
1 | 古典舞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女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古典舞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国内全日制舞蹈专业本科毕业。曾在舞剧或大型演出活动中担任主要演员或重要角色者,或获得国家级(荷花奖、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专业舞蹈比赛奖项(独、双、三)优先。 |
2 | 音乐剧舞蹈基训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芭蕾(爵士、踢踏)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国(境)外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芭蕾舞专业或方向本科毕业,获得省部级专业舞蹈比赛奖项者优先。 |
3 | 打击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西洋打击乐 | 研究生/硕士 | 不限 | 国(境)外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音乐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
4 | 琵琶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琵琶 | 研究生/硕士 | 不限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 |
5 | 声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民声 | 研究生/硕士 | 不限 | 国(境)外院校或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均为声乐专业或方向。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或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
6 | 声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美声(男女各一名) | 研究生/硕士 | 不限 | 国(境)外院校或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均为声乐专业或方向。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或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
7 | 流行演唱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流行演唱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或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
8 | 艺术指导 | 专业技术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钢琴 | 本科/学士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或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
9 | 钢琴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钢琴 | 研究生/硕士 | 不限 | 国(境)外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均为钢琴专业。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者且具有学校专业教学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附件2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准、学术水平、教学组织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按不同专业不同岗位,采取针对性考试。如岗位要求应聘者需自带论文、著作或作品乐谱及作品音频文件者,均需去除姓名、院校等个人信息,如出现此类信息视为违规,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考试形式与内容具体如下: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各专业考试分初试与复试两轮进行,复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三个环节进行。
(一)各专业初试和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环节考试形式与内容
1.美声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1首,伴奏自备。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分钟,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曲目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艺术歌曲、歌剧作品及中国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选曲,需涵盖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语种中任意二种,并用原文演唱)。
2.民声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1首,伴奏自备。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分钟,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曲目包含是中国歌剧选曲、改编的民歌、戏曲、创作歌曲等等作品)。
3.流行演唱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曲目自定,伴奏自备(其中需有一首自弹自唱作品,伴奏乐器不限;一首爵士风格作品;一首英文作品),时间20分钟。
4.西洋乐器(西洋打击乐)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伴奏自备。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曲目自定(西洋打击乐作品需涵盖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伴奏自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曲目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至少各1首);视奏,现场抽题
5.民族乐器(琵琶)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30分钟(演奏曲目应该包含传统乐曲、现(当)代创作乐曲等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作品);琵琶需加试其他弹拨类乐器,二胡需加试其他拉弦类乐器,竹笛需加试其他吹管类乐器,各一首;视奏,现场抽题
6.钢琴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30分钟,曲目自定,曲目应该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其中需演奏1首技术性练习曲;视奏,现场抽题。
7.艺术指导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声乐艺术指导: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2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伴奏:2首作品,自选中外作品各一首并自带演唱者;视奏:现场抽题。
器乐艺术指导: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20分钟,曲目应该包含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等不同时期作品(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伴奏:弦乐伴奏、管乐伴奏各1首,自带演奏者;视奏:现场抽题。
8.舞蹈表演(古典舞)
(1)初试:自选作品表演,时间2-5分钟。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和命题即兴创作两个2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动作讲解,对“即兴创编”中的一组动作进行分析讲解。
9.音乐剧芭蕾舞基训(爵士、踢踏)
(1)初试:自选古典芭蕾舞片段表演,时间2分钟。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表演:爵士和踢踏作品各一个,每个时间约2-5分钟。
(二)复试中试讲与面试环节考试形式与内容
1.试讲: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内容复试现场抽取(准备时间为30分钟),授课对象由学校安排。应聘者提供试讲授课提纲1份(教学环节安排、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2.面试:评委根据应聘者前面环节的表现进行提问。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单项成绩要求
1.初试为资格考察,按1:3比例确定复试入围名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根据复试阶段各考核内容成绩占比计算,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试讲*30*+面试*20%
2.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特殊情况需要加试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