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简称浙音附中),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完全中学,创办于2017年1月,办学地点在浙江音乐学院内。学校以“质量优、特色明、水平高”为办学目标,采用小班化教学,实施个性化培养,文化课与专业课并重,执行普通中学课程标准,兼修艺术类课程(一对一专业授课),使用普通中学教材,高中部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侧重为音乐、舞蹈和戏剧等高等艺术院校提供后备人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专业/方向/学科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中国舞基训/民间舞教师

1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古典舞/民间舞

本科及以上

中学阶段就读于专业舞蹈学校,国内全日制舞蹈专业本科毕业。曾在舞剧或大型演出活动中担任主要演员或重要角色者,或获得国家级(荷花奖、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专业舞蹈比赛奖项(独、双、三)优先。

2

音乐剧表演与台词教师

1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音乐剧

本科及以上

国(境)外院校或本硕均为国内独立设置专业院校毕业,有专业教学经历和音乐剧创作实践经历者优先。

3

长号教师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长号演奏

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国(境)外专业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音乐院校毕业,本科及研究生均为长号演奏专业,有乐团或专任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说明:1.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职业乐团经历或专业院校教学经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不限,凡符合以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含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 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 具备符合岗位必备的专业学习背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5. 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6.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0月30日前,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7.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8.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9.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岗位待遇

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参照杭州市公办中学教师相应职称待遇。经正式录用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困难的教师,可协助申请过渡用房。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2. 报名办法:即日起到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网http://fz.zjcm.edu.cn,下载填写《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下表中个人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身份证

必备

2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

必备

3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

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推荐就业表)

必备

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必备

6

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7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

主要荣誉证书


将以上材料打包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yfsyyxx@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学科(发送截止时间为6 月 27 日)。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前恕不接待面访。

3.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最低报名人数。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到时需当面验证,并上交免冠2寸照片3张。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复试两轮进行。考试形式、内容范围及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9专任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附件2)。

1. 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如该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人,则初试、复试合并进行。

2. 复试。主要形式有专业能力测试、理论水平测试、专业展示、试讲(说课)和面试等。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1. 体检: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应聘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排名末位同分的,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音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从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教师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网站(http://fz.zjcm.edu.cn)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0571-898082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420(朱老师)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民 族


参加工作时间


任教学科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及评聘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岗位


现居住地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手 机


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任职情况(任教年级、学科)
















业绩及获奖情况

时 间

名 称

表彰机构

级 别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关 系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职 务













本人声明: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否则本人接受被取消申请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风险和损失!   本人签名:  







 

 

 

 


附件2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准、学术水平、教学组织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按不同专业不同岗位,采取针对性考试。各岗位考试形式与内容具体如下: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各专业考试分初试与复试两轮进行,复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三个环节进行。

(一)各专业初试和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环节考试形式与内容

1. 中国舞基训/民间舞

(1)初试。自选作品表演,民间舞、古典舞各一个作品,每个作品时间2-5分钟。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和命题即兴创作两个2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动作讲解,对“即兴创编”中的一组动作进行分析讲解。

2. 音乐剧表演与台词

(1)初试:①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任选一篇);②即兴小品(现场抽题)。

(2)复试:自选展示戏剧独白一篇,5分钟以内。

3. 长号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30分钟,曲目自定,曲目应该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其中需演奏1首技术性练习曲;视奏,现场抽题。

(二)复试中试讲与面试环节考试形式与内容

1. 试讲:授课时间20分钟,授课内容复试现场抽取(准备时间为30分钟),授课对象由学校安排。应聘者提供试讲授课提纲1份(教学环节安排、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2. 面试:评委根据应聘者前面环节的表现进行提问。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单项成绩要求

(一)初试为资格考察,按1:3比例确定复试入围名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根据复试阶段各考核内容成绩占比计算,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试讲*30*+面试*20%

(二)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特殊情况需要加试的另行通知。